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检验检测需求,请点击“送检用户注册(买家)”按钮
如果您能够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请点击“检测机构注册(卖家)”按钮
如果您有检验检测需求,请点击“送检用户注册(买家)”按钮
如果您能够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请点击“检测机构注册(卖家)”按钮
提交需求后,行业专家评估,免费提供解决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试行。暂时调整适用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算。国务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实验室经理人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立即删除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优检联"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优检联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转载本网作品需注明"来源:优检联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删除,如不同意转载,请告知本网撤除。联系邮箱 lixb@ulablink.com
完整交易系统
流畅、安全;遵循实际业务场景安全便捷支付
支持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方式专业资质审核
安全可信赖检测机构数据查询追踪
全程服务全程跟进Copyright © 2017,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方升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30102010254号 京ICP备16045000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12453